日前,有记者问杨教授:假如留在国内,您能拿到诺贝尔奖吗?
据香港文汇报报道,杨振宁说,我得到诺贝尔奖是在一九五七年,原因是我和李政道于一九五六年写了一篇文章,解释了当时一个非常重要的,即宇称不守恒的谜,并很快被吴健雄和她的合作者证实了。这引起了物理界很大的震动。所以,我们第二年就得了诺贝尔奖。假如我五○年代初回国,那是很可能的,我就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工作。原因是因为当时我们知道有个谜,如果在中国即使知道这个谜,也要比西方来得晚;而且这个竞争非常厉害。所以,我想过这个问题,假如我在五○年代回国,我就不会做出关于宇称不守恒得诺贝尔奖工作。
不过,答复也不完全照你们提的那么简单。因为我一生所做的工作,我自己认为,物理学家也认为,最重要的工作不是那个工作。一九五四年我另外和一个叫缪斯的(他现在不在了)写过一篇文章,引进了一个新的观念、新的名词,叫规范场。这个影响比一九五七年宇称不守恒的工作要大得多。这个工作为什么没有得到诺贝尔奖?原因是他们不愿意给一个人两次诺贝尔奖。假如我在一九五四年回国了,要不要做这个工作?回答是可能的,不但可能,甚至还会做得更快一些。原因是什么呢?在美国我受到了宇称不守恒研究的影响,我并没有专注做规范场的工作。假如我回国的话,那个我不容易做,这个工作,你可以坐在书房里,自己想出来,反而会更早一点。
因此,世界上的事情,在不同的时候,不同的背景下是很难讲的。事情不能一概而论,有些领域比较独立的,比如一个人的沉思就可能有大的发展的,在国内就比较容易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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